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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对电网设备材料质量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2017-01-04 14:227810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网设备材料质量提升,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电网设备材料质量监督行动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质检办监函〔2016〕735号)和《关于对电网设备材料质量监督行动发现问题企业和检验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16〕85号)的要求,质检总局组织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联合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会同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12月对国电博纳(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广东阿尔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晖隆开关有限公司、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保定京保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电力设备制造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着重对《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电网设备材料质量监督行动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质检办监函【2016】735号)通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国电博纳(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质量管控体系已完善,通报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特此通报。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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