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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一、二季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情况公示

2016-10-12 15:442730
 湖北省环保厅近日公示了2016年一、二季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详情如下:

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

超低排放情况公示

现将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予以公示。其中,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已申请#13、#14机组2016年3、4、5月不参与核定,因此,仅对其#14机组6月超低排放情况予以考核。

如对公示数据有异议,请相关燃煤发电企业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环保厅申请复核,并提供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如无异议或逾期未申请复核,省环保厅将把此情况函告省物价局、国网省电力公司,作为超低排放电价的考核依据。

联 系 人:省环保厅总量处 刘畅

联系电话:027-87167367

附表: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汇总表

2016年10月11日

附表:

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汇总表

湖北省一、二季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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