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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鑫璐实业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2021-12-03 10:314870

为促进杭州鑫璐实业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杭州鑫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杭州鑫璐实业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2021年08月供江苏公司的电缆保护管产品,压扁试验,外观尺寸检查,维卡软化温度,密度测量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


处理措施:2021年11月02日-2022年05月01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处理范围: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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