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红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红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红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2021年6月抽检中,供平凉供电公司配电箱箱体材质不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出厂)日期2021年3月,属于Ⅱ级质量问题。甘肃省公司组织抽检,本次处理是因1次Ⅱ级质量问题。
处理措施:2021年8月1日-2022年1月31日在甘肃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处理范围:配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