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行业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注意!乐清一企业因为没跟员工说这个事,被罚了几万!

2018-09-07 11:094310
       安全隐患,是指在日常的生活或工作,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等不安全因素。

其中有一些可能会影响人的生命安全,却因司空见惯而易被忽视。

 

注意!乐清一企业因为没跟员工说这个事,被罚了几万!

 

案情简介

 

根据白石街道2018年安全监督检查8月份执法计划的安排,2018年8月乐清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现场未开展安全风险公告,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经局领导同意,执法人员依法对此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表明,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违法事实情况。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白石街道安监所温馨提醒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规定:“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这是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履行的一项告知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通过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