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全称: 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向上、锦苏二通道光传输系统光路改造项目光纤通信设备的合同供货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项目单位多次协调,供应商均不能按期交货,对工程项目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措施:根据《国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被1个业主单位投诉,对工程项目造成一定影响的,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备注:自2017年1月24日,暂停该物资类别中标资格2个月,供应商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解除处理。
备注:自2017年1月24日,暂停该物资类别中标资格2个月,供应商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解除处理。
处理范围:光纤通信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