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该供应商供应(城南-电网16-01)长青35千伏变电站10千伏同期出线工程10kV电力电缆(ZC-YJY22-3×240mm2-8.7/15kV),在抽检中关键指标导体直流电阻和绝缘厚度检测不合格。
处理措施:2017年4月6日起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处理范围:10kV电力电缆

- 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已被相应省公司处理并公示 。
0评论2021-10-06

- 因抽检不合格,江苏宝安电缆有限公司暂停中标资格24个月。
0评论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