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晋城市新华线缆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晋城市新华线缆有限公司
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晋城市新华线缆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1.山西公司在2017年10月抽检中发现:导体结构铝丝不合格,标准为最小26,实测为8。
2.该供应商供太原公司多项工程到货不及时,对工程项目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措施: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在导、地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处理范围: 蓄电池组
备注导、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