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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聚鑫水泥提供虚假信息

2016-10-15 14:164180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双鸭山市聚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双鸭山市聚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在吉林电网2015年第一批配网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提供虚假信息。
 
处理措施:2015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取消中标资格。
 
处理范围:所有物资品类
 
说明:上述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邮箱:zljd@sgm.sgcc.com.cn。
国网:聚鑫水泥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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