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运行管理中规定,运行主管单位每年应对所辖运行直流电源系统进行检查评价。
二、巡检过程及内容
(1) 蓄电池室通风、照明及消防设备完好,温度符合要求,无易燃、易爆物品。
(2) 屏柜门完好无损,接地良好。
(3) 检查蓄电池有无漏液、鼓肚变形等现象。
(4) 各连片连接牢靠无松动,端子无生盐,并涂有中性凡士林。
(5) 蓄电池极板无龟裂、弯曲、变形、硫化和短路,极板颜色正常,无欠充电、过充电,电解液温度不超过35℃。
(6) 每只电池电压均在合格范围内。
(7) 充电装置交流输人电压、直流输出电压、电流正常,表计指示正确,保护的声、光信号正常,运行声音无异常。
(8) 直流控制母线、动力母线电压值在规定范围内,浮充电流值符合规定。
(9) 直流系统的绝缘状况良好。
(10) 各支路的运行监视信号完好、指示正常,熔断器无熔断,自动空气开关位置正确。
(11) 电缆防火措施完善,电缆头无发热等现象。
(12) 电缆、保护电器标识牌指示正确。
(13) 直流馈电(分电)屏端子排正负极间隔离措施完善。
(14) 直流断路器进出线、正负极均按厂家规定接线,无松动。
(15) 绝缘监测装置无破损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