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管理规定
根据Q/GDW 168-2008《输变电状态检修试验规程》规定,专业巡检周期为每半年1次。
二、巡检项目及标准
1、SF6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巡视检查
按表3-6-5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2、SF6断路器巡视检查
按表3-6-6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3、油断路器巡视检查
按表3-6-7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4.真空断路器巡视检查
按表3-6-8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5、高压开关柜设备巡视检查
按表3-6-9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6、液压操动机构巡视检查
按表3-6-10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7、弹黄机构巡视检查
按表3-6-11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8、电磁操动机构巡视检查
按表3-6-12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9、气动机构巡视检查
按表3-6-13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三、巡检方法及注意事项
(1) 必须随身携带巡视记录簿,按照站内规定的巡视检查路线进行巡视检查,防止漏查设备。
(2) 巡视前应了解设备负荷分配及健康情况.以便有重点地进行仔细检查。
(3) 进人生产区应戴好安全帽,做到“两穿一戴”整齐。
(4) 在设备检查中,要做到“四细”:细看、细听、细嗅、细摸(指不带电的外壳),严格按照设备运行规程中的检查项目逐项检查,防止漏查缺陷。
(5) 对查出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进行分类、认定后详细记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调度汇报。
(6) 巡视时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必要时携带专业测试工具进行检测,如红外成像仪、万用表、望远镜、便携式氧量测试仪、SF6气体检漏仪等。